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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法院
“云上调解+当庭履行”解民忧
文章字数:542
  本报讯(记者 韩轩)满脸愁容的温大爷来到佛坪县大河坝法庭称,2024年12月通过电话联系,与外省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450元/只的价格向该合作社购买10只小猪,并通过手机微信一次性向合作社工作人员支付了全部货款4500元。多日后,满怀期待的温大爷未收到约定的小猪,合作社工作人员也玩起了“失踪”。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本案标的虽小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尤其涉及农村留守老人。为尽快解决温大爷的烦心事,承办法官通过多种渠道,多方查询,最终成功联系上了该合作社的另一名工作人员。
  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连线远在外省的合作社代表与在本地的温大爷。屏幕前,法官再次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耐心进行调解,向被告方指出其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法官的主持下短短30分钟内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合作社同意立即全额返还温大爷货款4500元,在法官的见证下,合作社当庭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将4500元货款直接转入温大爷微信账户,温大爷在屏幕另一端核清后,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次,佛坪县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云上法庭”等科技手段赋能审判,有效的打破了距离和地域限制,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跑出了司法为民的加速度。
发布日期:202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