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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路牌也需守住公序良俗底线
  据报道,近日,记者从天眼查获悉,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一家名为“鸾御烧仙草旗舰店”的奶茶店因违反广告法,被邵阳市双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该奶茶店制作了广告标语为“你可以偷你男朋友的钱带我来这喝奶茶吗”的广告牌,立于该店门口,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引发公众热议。
  这则案例和此前各地出现的“想你”路牌泛滥有类似之处,都希望通过制造热点引流带流,结果却一地鸡毛。不同之处是奶茶店还违反了《广告法》,遭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无论相同还是不同,此次事件还是带来不少启示。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无论何种引流“创意”要有底线。商家想通过设立“路牌”为自身引流的迫切心态可以理解,其自主经营的空间当然需要包容尊重,但是引流不能挑战公序良俗,力图创新的积极行动也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底线守不住,这类“创新”就难以长远。
  而任何形象的提升,也都需考虑审美。“想你”路牌从最初的眼前一亮,到简单替换粘贴后的随处可见,再到人们对此的反感和各种魔改,其实反应了人们对于不考虑目的地调性、漠视审美的反感和反抗。
  出于成本越低越好的流量逻辑,在肆无忌惮地山寨模仿下,后面出现的大量类似路牌不是凸显,而是抹杀了目的地的性格和特征,完全谈不上有更多意义的审美和传播,更不用说奶茶店的荒谬“创新”了。
  《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
  在这一过程中,也需注意,切忌“一管就死”的情况出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需给予商家足够的市场自由度和施展空间,比如可就类似广告牌的内容和设置空间给予必要指导,使其不影响公共秩序,谨守公序良俗。在当前“拼经济”的背景下,这也是管理者需具备的执法智慧。
  杨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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