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洛出台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文章字数:438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近日,商洛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商洛市实际,制定《商洛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自即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了应急管理专家实行专业分类、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设立4类18个专业组,涵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类;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类;预案管理等应急救援类;科技信息化等保障类。专家库按照“市级建设管理、市县共用”原则组建,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专家队伍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办法》确立了“公平开放、择优选拔”的专家选聘原则,构建了科学规范的选聘工作体系。申报者须满足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并掌握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资质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或10年以上非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确保专家队伍的政治可靠性和专业权威性。 吉文艳
《办法》明确了应急管理专家实行专业分类、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设立4类18个专业组,涵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类;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类;预案管理等应急救援类;科技信息化等保障类。专家库按照“市级建设管理、市县共用”原则组建,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专家队伍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办法》确立了“公平开放、择优选拔”的专家选聘原则,构建了科学规范的选聘工作体系。申报者须满足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并掌握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资质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或10年以上非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确保专家队伍的政治可靠性和专业权威性。 吉文艳
发布日期:202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