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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
首次以“批次检验”模式验放出口危险货物
文章字数:1,047
   本报讯(记者 李勇)近日,经西安海关所属汉中海关查检合格,汉中某企业25吨伊迈唑硫酸盐顺利出口比利时。这是全国海关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模式改革试点以来,陕西省首次以“批次检验”模式验放出口的危险货物。
  “批次检验”是智慧海关建设的场景之一。“批次检验”模式是指在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中,保持“批批检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采取“检验批”为单元的出口申报前监管模式。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中,将同一生产商生产的,采用相同运输方式的,盛装在相同规格及标记包装中的相同品种、组分、含量的危险货物视为同一批次。同一检验批次内,企业首次申报出口时实施现场检验,经海关现场实货使用鉴定后,企业在使用鉴定单证有效期内,可以分成若干申报批次出口,海关出具使用鉴定单证的分证,不再实施现场鉴定。
  “海关的改革推进太给力了,以前出口订单量大时,每次报检查验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货物留在仓库里,既增加了仓储成本,又会产生安全隐患。遇到极端天气、船期变化等情况还会增加其他额外成本。新模式极大地缩短了申请检验的周期,申报到出证放行2小时左右就完成了,我们提高了发货效率,降低了综合成本,极大提升了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陕西省汉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李芳霞说。
  据汉中海关副关长牟文彬介绍:“汉江药业是汉中外贸体量最大的出口医药中间体企业,2024年1-10月出口约3.2亿元,由于其产品属于危险货物,每个报检批次均需要开展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现场检验。通过改革,逐批现场检验转变为‘批次检验’,即一次现场检验、多次申报出口的监管模式,将减少60%以上的现场查验,大幅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西安海关积极部署推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改革工作,持续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活动,深入企业调研,宣传海关最新政策。制定合理高效的“批次检验”改革试点方案,加强对拟纳入试点企业的风险评估。“批次检验”模式改革充分结合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管理特点,以批次监管推动出口监管体系重构、出口流程优化,将海关监管嵌入企业生产实际,对企业生产的干扰程度降到最低,实现“智能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顺势监管”。
  西安海关稽查处处长任艺表示,开展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改革是智关强国行动和智慧海关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破解执法资源不足的有效手段。下一步,西安海关将持续推动试点成果转化,扩展模式适用范围,充分释放智慧海关建设成效,服务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