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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门票“秒没”?“票务”那儿大把
价格被炒数倍 专家称“票务”与“黄牛”无异应予以禁止
文章字数:1,172

  “时间一到,我疯狂点手机,结果刚点进购买页面就显示票已售罄了。”陈女士发现,自己认识的所有该明星粉丝都没抢到票,却有人自称“票务”以溢价几千元的价格向外兜售这场演唱会的门票。
  这些所谓的“票务”究竟是不是“黄牛”?如果其“从官方拿票”属实,是否违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近日在多个社交平台上检索关键词“票务”,发现不少自称“票务”的账号在宣传、销售演唱会门票。不少“秒没”的热门演唱会门票,在“票务”那里各种价位的票都有,“别问,都有,能接受价格的来”。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告诉记者,所谓“票务”如果没有合法的营业资质以及销售演出票的合同依据,只是通过非正规手段赚取票款差价牟取利益的,与“黄牛”行为并无差别。
   广招代理层层分级 炒票违反公平原则
  记者调查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活跃的所谓“票务”主要分为两类。
  一种是自称“票务”,称其是正经公司、工作室,但根据其所提供的名称并不能查询到相关注册信息。记者在社交平台与一名为“娱乐票务”的个人账号取得联系,添加其私人聊天账号后被拉进一“抢票群”,群里已有300多人,不时滚动刷屏演唱会抢票任务。
  还有一种“票务”,有自己的官方社交账号,甚至还有平台的“票务”身份认证,但其经营范围类别与娱乐演出票务并无关系或者经营范围类别繁杂。
  如果“票务”手上的票“都是主办方赞助出来或者买过来的”情况属实,那么相关主办方是否存在问题?除官方平台外,主办方是否能将演唱会门票主动给与或售予二级票贩?
  马丽红认为,主办方作为经营主体,将演出票通过赠与或者转售方式交予第三方即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但即便合同有效,也存在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被处罚的可能性。
  放票数须公开透明 完善实名入场制度
  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对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的管理,依法处置未履行核验票务经营单位资质及演出批准文件义务、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等违规行为。
  按照上述规定,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演出举办单位除自行经营演出票务外,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经营本单位营业性演出门票,应当明示其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购票、入场和退票规则。
  然而,实践中,是否达到了85%门票数量似乎很难衡量。
  在受访专家看来,演唱会门票放票数不够透明,让倒票的“黄牛”“票务”有机可乘。
  “各方要主动而为,多方出击,形成合力。”马丽红说,主办方要完善售票机制,销售行为尽量做到公开透明,按照通知要求实行实名制购票;监管方要做好事前监管防范和事中监督,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票;要畅通举报渠道;消费者也应自觉抵制“黄牛票”,主动举报加价行为。 孙天骄
发布日期: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