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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一男子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被拘留
文章字数:378
  本报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王维)近日,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甲醇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悉,城关派出所联合武功县消防救援大队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废旧厂房内存放大量甲醇。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为牟一己私利,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化工厂低价购进甲醇燃料,储存在厂房内,并不时给乡镇、县城饭店供货。经现场清点,该厂房非法储存甲醇共1.5吨。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因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已被武功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甲醇是一种无色有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易燃,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易引起燃烧爆炸。
  据了解,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武功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危爆物品的严防严管严控态势,严格落实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措施。
发布日期: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