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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9月1日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该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6月28日晚,“国家无障碍环境展示馆”开建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在活动中表示,在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全力打造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大平台,以多层次、多视角、多元化,构建“以人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和美宜居社会环境,是时代之需、治国之要、民生之愿,面对社会人口结构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有着前所未有的需求与期盼。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教授、中助协无障碍环境促进委员会副秘书长孙计领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作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首部综合性、专门性法律,立法理念与时俱进、立法内容系统全面,在建立工作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和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创新制度,在立法模式、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受益群体、规制内容和体制机制上为全球无障碍环境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将有力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周静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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