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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测预警开展应急监测
陕西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2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主动顺应新形势下环境监测工作的节奏和要求,强化监测预警、开展应急监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截至目前,陕西省环境质量各项监测数据均未发现异常,未受到疫情影响。
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全省环境监测队伍紧密配合疫情防控开展了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质量监测。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均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应对疫情应急监测方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每日汇总、分析各市(区)上报的相关环境质量信息、应急监测结果及环境监测工作等情况,编制信息报送生态环境部并向社会公开,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工作难以正常开展,需要充分发挥空气、地表水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为了保障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积极协调自动站运维工作,国控气站运维受限问题全部解决,部分因运维受限停运的国控水站恢复运行。目前,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利用省生态环境厅开发的监测数据分析平台、手机APP等,密切关注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及时分析数据变化趋势及走向,发挥了自动监测预警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
针对疫情地区大量使用消毒用品的情况,陕西省各市(区)及时调配便携式余氯测定仪、生物毒性检测仪等应急监测设备和试剂,按照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常规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生物毒性和余氯两项特征项目。为配合防疫管理要求,陕西省还重点针对新冠肺炎病人收治定点医院医疗废水、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开展了水质监测,目前尚未发现受疫情影响而发生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地表水断面应急监测79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应急监测42次、重点收治医院废水应急监测9次、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急监测20次。初步监测结果表明,陕西省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汪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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