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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
教师等6类人员上岗应接受普通话测试
陕西省近日正式公布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分人工和计算机辅助两种方式,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等6类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据悉,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分人工和计算机辅助两种方式。所有应试人员均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检测;成绩达到一级甲等的应试人员进行成绩复核时,采用人工方式进行检测,其他人员均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测试。
办法对普通话测试站设立及测试员和视导员资格、报名、培训、测试、成绩使用、复听审核和复听监测、复核审请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测试每年安排两个时段集中进行,上、下半年各一次。全省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对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按照每人次40元标准收取测试费(在校生减半,贫困生凭有效证明免收测试费)。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陕西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统一使用考试采集照片。
办法规定,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申请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它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育专业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培训教师和语音教师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学校管理人员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其中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须达到一级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广播影视、话剧表演专业的学生达到一级乙等以上,中文、新闻、外语、旅游、幼教等专业学生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它专业的学生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各行业接受测试人员的普通话达标等级,按照该行业系统的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鼓励社会其它人员自愿申请接受测试。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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