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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清查行动
本报讯(记者 王亮 通讯员 何佳)
10月24日晚8时,陕西省打击传销集中清查行动全面启动,汉中市公安局及全市11个县、分局联合同级工商部门,以城中村、拆迁点、火车站等流动人员聚集区为重点区域,本着“靶向打击、全域辐射”的工作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集中清查统一行动。当晚,捣毁传销窝点16个,查封传销门店1个,查获传销参与人员187人,抓获传销上线组织人员2人,立传销案件2起。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并要求被发展的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统计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谋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的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级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等形式。组织、领导、参与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行为均属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公安、工商部门将依据《刑法》、《禁止传销条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天上不会掉馅饼,参与传销终将害人害己,汉中公安号召广大市民主动加入到防范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中来,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传销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工商部门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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