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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完善政策加强就业扶贫
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可获补贴
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5月24日发出通知,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就业补助资金将优先保障就业扶贫工作需要,省、市本级支出的就业补助资金要向就业扶贫倾斜。
今年陕西省将建立行政村、乡(镇)、县(区)、市(区)、省五级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台账,主要内容包括“一库五册”,即农村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贫困劳动力名册、就业培训人员名册、转移就业人员名册、自主创业人员名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册。
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免费创业培训,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各地发展以扶贫开发为主要目的的社区工厂,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同时,培育就业扶贫基地,对管理规范、吸纳就业能力强、且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基地每新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次500元,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脱贫攻坚期间,可在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对职介机构给予补贴。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组织技工院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进行技工教育或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
郭欣 康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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