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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八项绿色行动
记者日前获悉,《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已经出台。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陕西省将开展八项绿色行动,实施六项重点工程,将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5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8亿立方米以内。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
据介绍,八项绿色行动包括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照明行动、绿色采购行动、绿色出行行动、绿色食堂行动、绿色信息行动、绿色文化行动。其中,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将加强对新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采购行动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开展绿色食堂行动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开展绿色文化行动将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明道德。
此外,陕西省还将实施六项节能重点工程: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公共机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施节水节地工程,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进落实公共机构土地规划和有关法规政策,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实施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公共机构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达到100%;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化建设;实施试点示范工程,继续做好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探索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领跑者”制度。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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