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修订,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的要求,让秦岭的保护有了更加健全的制度性保障,保护秦岭人人有责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秦岭作为我国天然的生态屏障,物种多样,生态环境优越,水资源丰富,自古被尊为华夏文明的龙脉、中华民族顶天立地的脊梁。《中国国家地理》曾这样评价:作为中国人的中央国家公园,假如没有秦岭,中国将不成其为中国。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视察时指出,秦岭“这样的自然生态美景,谁都不能破坏”。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陕西省各级相关部门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无禁区”;用最严的制度、最大的力度,对秦岭生态环境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保护秦岭立了哪些法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最根本的是要集中广泛共识,形成科学完善、具有较强执行力的法律制度。
2007年11月,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我国首部为一座山脉所进行的地方立法,对于促进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秦岭保护,北麓尤为关键,其中,西安又是关键中的关键。
为保护秦岭生态的长效机制,2013年,《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为契机,西安市通过实施浅山坡复绿、环山路点亮、停车场规划、休闲绿道建设、“铁锤”治理行动等一系列举措,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一进步加强对秦岭的保护,《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通过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自2016年12月25日起施行。
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陕西在秦岭保护的法制化道路上不断进行着实践和探索,西安、宝鸡、渭南等秦岭沿线6市在规划、投入、监管、治理上更是频频出招。截至目前,陕西针对秦岭生态保护,已建立起省、市、县三级保护机构,两部专门地方法规,市县两级执法队伍。
西安市成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制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宝鸡市把秦岭保护任务分解到涉及的20个市级部门及7个区县,落实了监管责任;渭南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秦岭北麓采石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处罚,坚决取缔;商洛市每年与所属区县政府签订秦岭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量化管理、年终考核、奖惩兑现。
谈到《条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李健伟说,时隔9年,全国上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定位已上升到全新的战略高度,需要对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有更深刻的认识。为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把对《条例》的修订作为2016年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经过多方努力,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保护秦岭强化问责制 《条例》的修订,充实强化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明确规定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秦岭环境管理机构,增加了对秦岭区域内县以上人民政府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终身制度的规定。“修订后的《条例》共33页。我粗略数了一下前四页,就发现了100多处修订。整个《条例》的修订,保守估计也有上千处。”李健伟说。
如果说对《条例》的修订,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的要求,让秦岭的生态保护有了制度性保障。那么,秦岭生态保护系列铁腕举措的实施,则彰显着执政者保护好秦岭的决心和担当。
“十二五”期间,陕西每年安排开展一次全省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特别是2015年,按照国家环保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情况的函》以及国家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各级环保、林业、水利部门及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了全面检查。通过多年的执法检查,督促各地政府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逐年提高,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目前陕西已将秦岭区域6市全部纳入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域,中省每年投资4.5亿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饮用水水源地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环保宣传。同时,以生态创建为抓手,引导当地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目标。截至目前,秦岭地区共有1个县(区)、10个乡镇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县和国家级生态乡镇,同时有5个县(区)、127个乡镇和94个村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1月21日,西安市召开秦岭生态环境集中整治会议,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提出,要加快制定秦岭保护工作问责规定,落实约谈制度,用刚性的制度管人、管事,用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各级干部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坚决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3、保护秦岭要从我做起 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铁腕保护秦岭的同时,保护秦岭人人有责的理念也逐渐深入人心。
2016年11月,陕西省环保厅、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新闻媒体共同推出了“大美秦岭环保行”大型公益环保活动,500余名环保志愿者参加。“尽管山路崎岖,行走不便,但是没有一个人掉队,大家都是统一的服装,分散在秦岭北麓田峪峡谷间,捡拾河道、路边和林间的垃圾,通过自己的双手,为我们的‘父亲山’秦岭做了一次‘大扫除’。”志愿者徐欢欢说。
在徐欢欢看来,必须树立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随手捡拾垃圾、不乱扔垃圾做起的环境保护意识,才能为打造大美秦岭、美丽陕西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四年来,在徐欢欢的感染下,身边的同学、朋友和亲人都加入到了保护秦岭的行动中来。
“这些年秦岭环保公益从最初环境清洁、植树绿化、环保宣教问题,向治污降霾、垃圾分类、环境整治、水资源利用等生态问题转向,一方面说明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更全面了,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面临的污染情况更复杂了。”徐欢欢说。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西安市每年都组织开展“感恩秦岭—我为秦岭植棵树”志愿者活动,以唤醒全体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和提升秦岭北麓生态环境面貌。
新浪微博搜索显示,自2013年至今,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成上升趋势,新开通微博账号亦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16年全年,秦岭环境保护的相关微博共计1638条,“秦岭环保调研小组”、“换树1加1美丽秦岭行动”、“心随绿动环保秦岭”等来自高校和民间的环保组织官方微博账号增加至14个。自媒体平台拓展了向社会公众传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通道,也吸引了高校学生和社会团体的积极参与,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秦岭的行动中来。
“每次到秦岭里爬山的时候,只要看到垃圾都会主动捡拾起来。我要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爱护秦岭从我做起。”华阴市市民李先生说,“保护秦岭,关键是要唤起每一位公众的意识,当我们每一个人都养成了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秦岭的生态环境就一定会越来越好。”
康传义 陈卓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