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
文章字数:288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工信厅获悉: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
  申报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应在市级区划范围内,原则上应依托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由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业务主管部门作为申报单位。现有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按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建设发展,重新申报认定。
  对已列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主导产业、距离申报要求差距不大的产业集群,经审核后择优列入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库。对本次申报未得到工信部最终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列入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库。 苏怡 舒珍
发布日期: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