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伪造支付”侵蚀信用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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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假支付宝”“假微信”类造假工具引发广泛关注。在部分电商平台,花1.8元就能生成显示上亿金额的虚假转账截图,几块钱就能买到伪造的APP安装包。这些仿冒的软件不仅能随意修改页面账户余额,还能制作虚假转账视频,伪造全套交易与聊天记录,仿真度极高、迷惑性极强。
  一些人将这种造假工具当作博人眼球的消遣,认为无伤大雅。殊不知,这些看似戏谑的网络“炫富”操作,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对老百姓的钱包就是真风险。
  移动支付的普及,让线上交易成为民生日常和商业常态。倘若只需几块钱就能生成足以以假乱真的虚假交易凭证、伪造支付界面,不仅会让个体线上交易陷入“信任危机”,更会滋生一系列违法乱象。
  根据刑法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若明知他人利用该类造假工具实施诈骗仍提供,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除了刑责,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同样难逃。
  治理“伪造支付”乱象,既要以刚性法治监管收紧制度篱笆,以精准技术防控补齐漏洞,压实平台法定责任、打击违法黑灰产链条,让造假者无处遁形、付出应有代价;也要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公众防范意识,破除错误认知,绷紧反诈这根弦,树立清晰的网络法治观念。唯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以法治保驾护航,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才能把好交易安全关,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赵刚
发布日期:202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