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消费迎刚性考核 非电消费首次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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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月22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省级行政区域和重点用能行业两个层面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消费责任,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办法》是在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顶层制度设计,构建起“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新政整体利好可再生能源行业,尤其是绿色氢氨醇等产业。
  根据《办法》,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电力和非电两类,前者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后者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种类。
  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既有助于破解电网消纳难题,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好利用,也是破解目前非电利用发展难题、支持非电利用发展的核心举措。
  近年来,算力设施、5G基站、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兴行业快速发展,其用电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预计“十五五”期间全国算力用电量年均增加1000亿度以上。而多晶硅、锂离子电池制造等新能源领域制造业,则是构建绿色能源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
  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看来,把这些行业纳入考核,将刺激“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组合模式落地,源网荷储一体化成为新建项目的标配选项。
  强调消费端刚性义务的同时,消纳端属地责任的压实也至关重要。《办法》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进行了优化,提出“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对不同省份分档设置权重增量,有力促进绿电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和高效消纳。同时,“加强中长期权重引导”,将随2026年权重指标同步下达2030年权重指标。此外,强化刚性要求。比如,在权重指标设置上,对各省份提出刚性的年度增长要求。 王璐
发布日期:202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