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发布阳光招生政策发布
文章字数:672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明确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实行就近入学、落实免试入学、强化学位供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明确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面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违规提前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7月19日9时全市统一进行),不得跨区域、跨市域招生。
  今年小学入学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儿童。初中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的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根据西安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6月5日,各区县(开发区)将公布《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家长可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及教育行政部门微信公众号查询。 张彦刚
发布日期:202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