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明日起施行
文章字数:385
本报讯(记者 陈涛)4月29日,记者从安康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适应城市治理现代化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现实需要,破解民生痛点、补齐制度短板、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安康市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养犬人自律、公众监督相结合原则,厘清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职责,建立协同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实现从免疫、登记、行为规范到执法、收容、处置全流程无缝监管;明确限养类型、限养数量、遛狗必须牵绳戴标识及禁入场所等内容;要求公安机关建立全市统一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免疫、登记、年检等业务线上可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构建“政府管理、基层自治、社会协同”的多元共治格局。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安康城市文明养犬管理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
《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养犬人自律、公众监督相结合原则,厘清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职责,建立协同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实现从免疫、登记、行为规范到执法、收容、处置全流程无缝监管;明确限养类型、限养数量、遛狗必须牵绳戴标识及禁入场所等内容;要求公安机关建立全市统一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免疫、登记、年检等业务线上可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构建“政府管理、基层自治、社会协同”的多元共治格局。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安康城市文明养犬管理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
发布日期:2026-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