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勉县法院:解开“双输”死结 激活合作新局
文章字数:1,569
“汤法官,账户被封,我们连工资发放都紧张,还怎么谈合作?”近日,在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来自郑州的B设备公司负责人老金,面对原告A公司负责人老陈,情绪激动。而对簿公堂的A公司负责人老陈同样眉头紧锁:“买来的设备调试了大半年,就是达不到生产要求,生产线停摆,损失谁来赔?我们也是被逼无奈才申请保全。”
这场始于2025年底、涉及总金额超八百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纠纷,将两家曾互有期望的企业推向了对立面。立案、保全、开庭……法律程序步步推进,但双方之间的坚冰似乎越结越厚。
困局:“一判了之”的背后是“两败俱伤”
A公司位于勉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为升级生产线,于2025年3月向技术见长的郑州B公司采购了一套定制设备。由于属于行业前沿领域,缺乏国家标准,双方合同对性能指标约定得极为细致。然而,设备安装后,虽经多次调试,始终无法完全达到A公司的特定生产要求。
“市场订单不等人,每一天都是损失。”老陈的焦虑与日俱增。协商无果后,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约赔偿,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到了承办法官汤琳手中。阅卷后,她没有立即安排开庭,心里先拨起了“算盘”:“简单判决解除合同,看似案结,但事难了。A公司需另寻供应商,时间成本巨大,可能错过市场窗口;B公司这套定制设备回收即贬值,商誉受损,更是雪上加霜。”
破局:一剂“活封活扣”的“柔性处方”
面对可能“双输”的困局,承办法官汤琳没有选择一判了之。她转换思路,决定运用勉县法院正在推行的“五前置一规范”工作机制来破局——其中,“诉前保全前置”与“保全规范化”的理念,成为关键抓手。
破局的核心,在于将“保全”从“死封死扣”的刚性手段,转化为促成和解的“柔性杠杆”。根据涉企保全规范,汤琳法官未对B公司账户进行“死封”,而是裁定“活封”:在冻结相应财产价值的前提下,允许账户在监管下维持必要运营。
这既稳住了A公司的债权预期,也为B公司留下了解决问题的经营空间。这剂“柔性处方”迅速奏效。“账户受限,直接影响我们投标和新项目签约。”老金的态度开始转变。一纸“活封”裁定,如同一面清晰的警示镜,让双方看到了对抗的代价,也为对话打开了可能。
解题:四轮调解细算“共赢账”
汤琳法官抓住了这个窗口。她组织了第一次庭前调解,但双方围绕“设备是否达标”各执一词,不欢而散。首次开庭后,她并未放弃,而是先后组织了共计四轮调解,并亲自前往A公司车间查看设备运行状态。
“你们的根本诉求是稳定产能,你们的优势是技术潜力。我们能不能把思路从‘退货索赔’的减法,变成‘技术攻坚、合作升级’的加法?”在第三次调解中,汤琳法官提出的方向让双方陷入了沉思。
老陈逐渐意识到,寻找新供应商的时间和风险成本极高;老金也明白,保住客户、展示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长远之计。双方从绝对对立,开始走向谨慎的试探。
汤琳法官分别与老陈、老金深入沟通,帮他们细算“合作共赢账”与“诉讼消耗账”,并援引类似行业案例,增强双方对技术改造成功的信心。
共赢:案结事了,合作启新程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一份详尽的《设备技术改造与继续履行合作协议》取代了最初的诉讼请求。协议明确了技术方案、费用分担、时间节点和违约责任。最终,A公司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根据协议,B公司已将核心部件运回其厂区进行针对性升级。两家公司也由此建立了更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
近日,汤琳法官进行电话回访。A公司负责人老陈说:“生产线升级方案定了,工期衔接得上,心里就踏实了。”B公司负责人老金则坦言:“说实话,刚开始压力很大。但问题总得解决,现在技术团队全力攻关,既是对客户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产品的提升。”
从对簿公堂到携手共赢,一场潜在“双输”的纠纷实现了“双赢”转变。勉县法院通过“保全前置规范化”与“庭前调解实质化”,精准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让司法真正成为护航发展的“稳定器”与“助推器”。本报记者 韩轩
这场始于2025年底、涉及总金额超八百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纠纷,将两家曾互有期望的企业推向了对立面。立案、保全、开庭……法律程序步步推进,但双方之间的坚冰似乎越结越厚。
困局:“一判了之”的背后是“两败俱伤”
A公司位于勉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为升级生产线,于2025年3月向技术见长的郑州B公司采购了一套定制设备。由于属于行业前沿领域,缺乏国家标准,双方合同对性能指标约定得极为细致。然而,设备安装后,虽经多次调试,始终无法完全达到A公司的特定生产要求。
“市场订单不等人,每一天都是损失。”老陈的焦虑与日俱增。协商无果后,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约赔偿,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到了承办法官汤琳手中。阅卷后,她没有立即安排开庭,心里先拨起了“算盘”:“简单判决解除合同,看似案结,但事难了。A公司需另寻供应商,时间成本巨大,可能错过市场窗口;B公司这套定制设备回收即贬值,商誉受损,更是雪上加霜。”
破局:一剂“活封活扣”的“柔性处方”
面对可能“双输”的困局,承办法官汤琳没有选择一判了之。她转换思路,决定运用勉县法院正在推行的“五前置一规范”工作机制来破局——其中,“诉前保全前置”与“保全规范化”的理念,成为关键抓手。
破局的核心,在于将“保全”从“死封死扣”的刚性手段,转化为促成和解的“柔性杠杆”。根据涉企保全规范,汤琳法官未对B公司账户进行“死封”,而是裁定“活封”:在冻结相应财产价值的前提下,允许账户在监管下维持必要运营。
这既稳住了A公司的债权预期,也为B公司留下了解决问题的经营空间。这剂“柔性处方”迅速奏效。“账户受限,直接影响我们投标和新项目签约。”老金的态度开始转变。一纸“活封”裁定,如同一面清晰的警示镜,让双方看到了对抗的代价,也为对话打开了可能。
解题:四轮调解细算“共赢账”
汤琳法官抓住了这个窗口。她组织了第一次庭前调解,但双方围绕“设备是否达标”各执一词,不欢而散。首次开庭后,她并未放弃,而是先后组织了共计四轮调解,并亲自前往A公司车间查看设备运行状态。
“你们的根本诉求是稳定产能,你们的优势是技术潜力。我们能不能把思路从‘退货索赔’的减法,变成‘技术攻坚、合作升级’的加法?”在第三次调解中,汤琳法官提出的方向让双方陷入了沉思。
老陈逐渐意识到,寻找新供应商的时间和风险成本极高;老金也明白,保住客户、展示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长远之计。双方从绝对对立,开始走向谨慎的试探。
汤琳法官分别与老陈、老金深入沟通,帮他们细算“合作共赢账”与“诉讼消耗账”,并援引类似行业案例,增强双方对技术改造成功的信心。
共赢:案结事了,合作启新程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一份详尽的《设备技术改造与继续履行合作协议》取代了最初的诉讼请求。协议明确了技术方案、费用分担、时间节点和违约责任。最终,A公司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根据协议,B公司已将核心部件运回其厂区进行针对性升级。两家公司也由此建立了更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
近日,汤琳法官进行电话回访。A公司负责人老陈说:“生产线升级方案定了,工期衔接得上,心里就踏实了。”B公司负责人老金则坦言:“说实话,刚开始压力很大。但问题总得解决,现在技术团队全力攻关,既是对客户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产品的提升。”
从对簿公堂到携手共赢,一场潜在“双输”的纠纷实现了“双赢”转变。勉县法院通过“保全前置规范化”与“庭前调解实质化”,精准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让司法真正成为护航发展的“稳定器”与“助推器”。本报记者 韩轩
发布日期: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