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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文章字数:336
  近日,记者从汉中市财政局了解到,从2025年10月起,汉中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标准明显提高。城市低保每人每月保障标准由655元提高到675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保障标准由5400元提高到57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年供养标准由10260元提高到1056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年供养标准由7020元提高到7440元。
  按照陕西省统一部署,汉中市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提标政策,积极筹措财政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同时,加强流程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保障范围、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及时分配和拨付专项资金;开展动态监管,加强财务管理与资金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民生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2025年,累计拨付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众资金11.3769亿元,有力织牢织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李阳
发布日期:20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