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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文章字数:722
  记者日前从榆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获悉: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制定与施行,是榆林持续深化城市精细治理、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将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关绿色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地方立法,以法治方式固化既有成效、破解治理难点、引导公众自觉,推动文明习惯从“倡导”走向“规范”,将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与文明内涵持续深化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据榆林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杨雪梅介绍,《办法》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紧密结合全市发展实际,重点对生活垃圾的“四分法”标准、全过程管理责任体系、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核心在于构建权责清晰、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治理格局,为榆林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筑牢法治根基。
  《办法》全文共30条,系统构建了覆盖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依据《办法》,全市生活垃圾明确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确立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办法》特别强调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跨区域处理生态补偿机制,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旨在推动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工作局面。
  “我们将围绕《办法》提供的操作规范和执法依据,加快制定配套细则,完善分类设施布局,强化全流程监管与执法检查,同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与社会动员,确保法规条款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榆林市环卫中心垃圾分类服务站站长马向丽说。
  白万能 张泰毓
发布日期:202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