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洛发布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
文章字数:429
商洛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关于森林高火险期禁止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明确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4月30日,全市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在此期间严禁一切林区野外用火。
通告指出,高火险期间,全市所有林区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烧地边草、烧秸秆、烧火粪、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生火取暖等各类野外用火;未安装防火装置、未配备防火器材的机动车辆进入林区;使用“电猫”等非法狩猎工具;炼山造林、爆破、射击、电焊、焚烧垃圾等野外涉火作业;在林区庙宇、坟园进行明火祭祀以及其他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通告要求,各县区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及镇(街道)、林场、村组开展阵地固守与动态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及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监控点,严防火种入林。同时,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从源头上防范火灾。
商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切勿盲目自发扑救,确保人身安全。 巩琳璐
通告指出,高火险期间,全市所有林区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烧地边草、烧秸秆、烧火粪、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生火取暖等各类野外用火;未安装防火装置、未配备防火器材的机动车辆进入林区;使用“电猫”等非法狩猎工具;炼山造林、爆破、射击、电焊、焚烧垃圾等野外涉火作业;在林区庙宇、坟园进行明火祭祀以及其他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通告要求,各县区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及镇(街道)、林场、村组开展阵地固守与动态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及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监控点,严防火种入林。同时,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从源头上防范火灾。
商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切勿盲目自发扑救,确保人身安全。 巩琳璐
发布日期:202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