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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超4500宗地块拟使用专项债资金收储
文章字数:758
  今年以来,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以下简称“收储土地”)的工作持续推进,在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8月末,各地公示拟使用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数量已达4574宗,拟收储用地面积超2.3亿平方米。各地已公示拟使用专项债收储土地的总金额超6100亿元,专项债实际发行约1752亿元。
  “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今年以来中央及地方去库存的重要抓手。”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目前,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各地在专项债收储土地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
  以四川省为例,其建立“县级自审—市级复核—省级联评”分级审核机制,编制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指南,制定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和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审核标准,指导市县在摸排存量闲置土地底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属清晰度、市场需求、债券额度、规划情况等因素,优选成熟度高、效益显著的项目纳入储备计划,合理确定收回收购价格,规范开展项目申报审核。
  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9月2日消息,截至目前已完成53个地块、3347.76亩土地收储,48.4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完成支付,其中3月份、5月份发行项目整体收储进度已超46%。
  从全国来看,目前,31个省(区、市)中有26个省(区、市)公示拟使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情况,广东、湖南、安徽等7个省份已发行或即将发行用于收储土地的专项债。在拟使用专项债收储规模中,实际发行专项债规模占比约为29%,专项债发行尚有进一步提速空间。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建议,各地应详细掌握可收储存量土地规模,同时结合每个片区新的规划,用好城市更新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政策利好,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还应遵循自主自愿的市场化原则,加强与土地所有方的沟通,在市场价格基础上,明确收购价格上限,实现“既能算得好平衡账,也能托底土地价格”。张芗逸
发布日期:202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