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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行为无效
文章字数:469
  近日,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典型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和调解,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调解现场的同时成为普法课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妻子王某同意,累计向婚外第三者李某转账二十余万元。王某发现后,以李某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财产。
  承办法官经调查取证,确认张某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实。鉴于案件涉及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等复杂因素,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处理。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案例,向李某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阐明其接受赠与行为的违法性。
  经多轮沟通,李某认识到介入他人婚姻及接受财物的不当性,当庭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全额返还涉案款项。案件审结后,李某表示将树立正确价值观,通过合法劳动创造财富。
  法官说法
  通过这一案例,法官表示:婚姻关系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破坏他人婚姻、非法获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制裁。同时提醒广大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应相互尊重、相互忠诚,共同维护家庭财产安全与稳定。
  陈子娥
发布日期:202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