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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入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
文章字数:363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我国新一轮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启动,榆林被列为试点城市。
  本次试点旨在总结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为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提供示范。
  陕西省榆林市、山西省祁县、江苏省苏州市等8个市(县)被列为试点城市。每个试点城市将分别围绕历史建筑体检评估机制、保护修缮路径等工作进行创新探索。
  自榆林被公布为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以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计划实施南大街、北大街、梅花楼街区内多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
  针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榆林在兼顾商业引入、商铺运营、文化融合之余,今年春节期间,在古城举办“陕北榆林过大年”“全国秧歌展演”等活动,融合传统与现代元素,通过非遗展示、冰雪运动等多种形式,吸引众多游客,提升古城的文化吸引力。
  郭军
发布日期: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