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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条例》于2025年1月1日实施
文章字数:519
  本报讯(记者 陈涛)近日,记者从安康市政府召开的《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职能职责。《条例》明确了保护对象、政府职责、保护责任人制度、规划、控制范围、传承与保护及法律责任。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规划管理、保护对象的历史资料信息,收集和公布等工作;建立了一套符合安康实际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制度。创设了保护责任人、控制地带保护管理、先予保护等制度;正确处理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条例》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对合理利用也作了创新,鼓励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依法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资源,依法开展有利于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项目及活动,为此次立法的亮点。
  条例立足安康实际,特色立法、精准立法。据了解,截至目前,安康已有石泉老街、后柳古镇、蜀河古镇等历史文化街区十余处,历史文化街区辐射带动旅游、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也日渐凸显。
发布日期:20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