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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成功获批
文章字数:411
  本报讯(通讯员 王丽娟)近日,经汉中市政府同意,批准略阳县1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文件指出,略阳县的1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略阳县和各镇人民政府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法定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依法保护,开展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界碑和标识,实行水源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加强风险源管理,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为有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提供指引和遵循。下一步,略阳县将按照文件批复精神,全力抓好落实,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饮水水源水质安全。
发布日期: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