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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秒按30分钟收费 共享充电宝仍需优化
文章字数:731
  超1秒按30分钟收费,共享充电宝这次又受到了舆论关注。
  近日,据报道,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李女士在使用“×电”共享充电宝时,遇到了一次计费问题。根据规则“使用时间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的标准计费”,李女士的租借时长为30分钟27秒,尽管超出了不到1分钟,还是按照60分钟计费,因此李女士被收取了8元费用。这种超出1秒钟仍按一个计时单位收费的方式让李女士感到不满。
  如果说,涨价是企业在经历了行业野蛮生长后,用以缓解经营压力,获取更多利润的市场化选择,那么,其收费方式的不受欢迎、遭吐槽,则反映了涉事企业在收费规则制定上,让消费者感到了“不太友好”。
  其实,站在企业角度,规则已明晰,消费者既然选择使用,就需按约定好的标准交费,这没啥问题。但从消费者的视角来看,只是超时了几秒钟,就要多付一个时段的钱,显然很不划算。
  而且,企业所定格式条款,是预先拟定,未与消费者协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享充电宝企业在制定实施格式条款时,尤其要注意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所以,消费者的吐槽和不满,并非只是一种情绪表达,更有利益诉求。
  企业追求最大利润空间,无可厚非。但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靠服务好消费者。如果在收费模式上,总给消费者以吃亏的感觉,企业即便因此一时得利,恐怕也难持久。由此而言,消费者反映的一些不满和担忧,或许正是企业在竞争中实现弯道超车的拐点。
  而且,很多消费者吐槽的难题,并非就是无解的。比如,在收费方式问题上,早在今年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出,从“以小时计费”的收费规则转变为以“充电度数”多少进行计费;也有消费者期望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费,即“用多少付多少。”
  类似的声音,共享充电宝企业应该及时听见。至少,那种超过1秒就要多付费半小时的收费模式,太过僵化生硬,不妨改一改。迟道华
发布日期: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