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南:加强湿地保护 共筑生态家园
文章字数:683
为依法履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职责,扎实有序做好新修订的《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近日,渭南市林业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召开《条例》专题培训会。
会上,渭南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修订实施背景、行政执法实践对修订《条例》的迫切需求、《条例》修订概况、新旧《条例》内容变更沿用情况及《条例》修订深远意义等进行深入解读。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7章32条,重点针对湿地资源管理、一般湿地保护、湿地利用、湿地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湿地定义、湿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编制、分级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对做好渭南市湿地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对《条例》等各类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要通过此类湿地保护法规同台培训、湿地违法犯罪疑难案件会审等活动,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府院联动”机制,提升林业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人民法院司法水平,共同提高跨部门协作能力,以法治力量助推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当前已进入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巡护、救助的关键期,全市各地要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湿地巡护巡查,切实保护好湿地,保护好野生动物,积极推进渭南市生态保护修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秦东大美湿地、建设美丽渭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和干部职工通过视频形式,在各地分会场一同参加培训。
史王萍 程彬彬
会上,渭南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修订实施背景、行政执法实践对修订《条例》的迫切需求、《条例》修订概况、新旧《条例》内容变更沿用情况及《条例》修订深远意义等进行深入解读。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7章32条,重点针对湿地资源管理、一般湿地保护、湿地利用、湿地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湿地定义、湿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编制、分级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对做好渭南市湿地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对《条例》等各类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要通过此类湿地保护法规同台培训、湿地违法犯罪疑难案件会审等活动,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府院联动”机制,提升林业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人民法院司法水平,共同提高跨部门协作能力,以法治力量助推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当前已进入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巡护、救助的关键期,全市各地要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湿地巡护巡查,切实保护好湿地,保护好野生动物,积极推进渭南市生态保护修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秦东大美湿地、建设美丽渭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和干部职工通过视频形式,在各地分会场一同参加培训。
史王萍 程彬彬
发布日期: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