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文章字数:381
11月4日,陕西省商洛市召开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商安居、提高贷款额度、西商公积金融合互认互贷、保障性住房贷款、贷款政策叠加使用等十个方面惠民政策做了介绍。
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商洛市主城区即商州城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其他六个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商洛市还将调整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商洛市行政区域内首套、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首套20%、二套30%,统一调整为15%。
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缴存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贺思源
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商洛市主城区即商州城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其他六个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商洛市还将调整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商洛市行政区域内首套、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首套20%、二套30%,统一调整为15%。
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缴存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贺思源
发布日期: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