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赋能 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文章字数:1,152
本报讯(记者 陈涛)记者从近日安康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安康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为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诉前强化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水平。安康中院始终立足主业主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实效。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集中电子送达、线上调解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综合质效持续保持陕西省前列。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完善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价格争议协商解决机制等制度,分层过滤、分流引导,推动各类涉企纠纷高效化解。加强宣传引导,发布《涉企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走访企业发送《优化营商环境案例汇编》400余册,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聚焦企业所关注的劳动者工伤纠纷及企业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题,通过案例剖析+法条解读的方式进行“白话式”讲解,受到企业及社会一致好评。
诉中强质效,充分保障经营主体权益实现。审判阶段,做好三个坚持,持续推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走深走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商业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坚持审判管理优化提升,通过“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办案原则,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快审快结,以企业视角强化服务举措,注重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2024年1-8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77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7%、平均结案时间25.3天,排名全省法院前列。通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拓展“涉企执行预告知”制度,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成企业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既从源头上减少案件产生,又避免企业信用受损。
诉后助治理,深化涉企纠纷源头化解。在2023年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推出二十九条措施的基础上,2024年初安康中院进一步推出“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司法服务保障十条硬措施,切实回应企业在产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善意文明执行、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司法需求。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针对涉企纠纷中发现的普遍性、类型化问题,分析“病因”、开具“良方”,及时向主管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书》57件,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推送企业涉诉纠纷《诉情简报》172份,提出排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主动对个案审判执行发现的涉企安全稳定重大风险隐患,向主管部门和涉事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41次,助推问题治理、风险消弭。目前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4.92%,诉前矛盾化解取得显著成效。
诉前强化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水平。安康中院始终立足主业主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实效。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集中电子送达、线上调解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综合质效持续保持陕西省前列。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完善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价格争议协商解决机制等制度,分层过滤、分流引导,推动各类涉企纠纷高效化解。加强宣传引导,发布《涉企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走访企业发送《优化营商环境案例汇编》400余册,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聚焦企业所关注的劳动者工伤纠纷及企业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题,通过案例剖析+法条解读的方式进行“白话式”讲解,受到企业及社会一致好评。
诉中强质效,充分保障经营主体权益实现。审判阶段,做好三个坚持,持续推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走深走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商业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坚持审判管理优化提升,通过“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办案原则,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快审快结,以企业视角强化服务举措,注重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2024年1-8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77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7%、平均结案时间25.3天,排名全省法院前列。通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拓展“涉企执行预告知”制度,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成企业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既从源头上减少案件产生,又避免企业信用受损。
诉后助治理,深化涉企纠纷源头化解。在2023年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推出二十九条措施的基础上,2024年初安康中院进一步推出“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司法服务保障十条硬措施,切实回应企业在产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善意文明执行、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司法需求。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针对涉企纠纷中发现的普遍性、类型化问题,分析“病因”、开具“良方”,及时向主管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书》57件,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推送企业涉诉纠纷《诉情简报》172份,提出排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主动对个案审判执行发现的涉企安全稳定重大风险隐患,向主管部门和涉事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41次,助推问题治理、风险消弭。目前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4.92%,诉前矛盾化解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日期: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