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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金融创新助力西安“双中心”建设
■陕西省政协常委、陕西经济联合会会长刘迎军
文章字数:896
  推进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于汇聚世界一流人才、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和新质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就发挥西安“双中心”的引领助推作用,破解我省科技产业金融融合不够、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不足等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构建原始创新基础
  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升行动计划,围绕我省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优势领域布局完善陕西实验室体系,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依托实验室布局前沿科学中心、交叉学科中心,有组织地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全力推进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电磁驱动聚变、分子医学转化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二、加快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转化
  依托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建立“沿途下蛋”机制,由省、市政府主导,吸引社会机构参与,以企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机制组建陕西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转化。研究院实施“拨投结合”财政资助机制,将用于研发的财政拨款在项目进行市场化股权融资时转化为相应的投资权益,通过“拨投结合、先投后股、适度收益、适时退出”的模式,支持早期项目跨越成果转化的“死亡之谷”,打通政府资助研发项目与科研项目市场化落地的梗阻。
   三、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拓宽成果转化融资渠道
  支持西安创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推动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创新金融服务,打造创新投资基金生态链,健全“股贷债保”联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依托我省地方金融机构组建陕西科技发展银行,或者在金融机构内设科技发展事业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完善科技型企业政府融资担保平台功能,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对合同到期未能偿还债务的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营造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落实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创新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发布日期: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