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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文章字数:241
  近日,宝鸡市麟游县制定了《麟游县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主要内容包括,对全县重点支持、经营1年以上且持续正常经营的新开办经营主体,奖励中小微企业3万元、个体工商户1万元。租用国有、事业单位的房屋、地产并签订租赁协议期限3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享受“免二减一”“免一减二”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中小微企业的,每户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对成功转型“五上”企业或直接注册达到“五上”企业标准的企业,发放2万元或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和平 崔宏生
发布日期: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