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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陕西减免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
文章字数:390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发布支持高速公路加氢站建设和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用减免政策。
  政策主要包括支持建设富平、三原、甘泉、横山、榆林南共5座高速服务区加氢综合能源站;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在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时,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加快打造陕西省城际氢能廊道。
  陕西省是继山东、四川、吉林之后,第4个发布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省份,是唯一减免3年的省份,力度最大,对构建陕西省“西安—渭南—韩城”和“榆林—延安—西安”两条城际氢能廊道、优化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初步测算燃料电池汽车单位运输成本可降低约25%,将有力促进陕西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 李欣怡
发布日期: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