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措多力度大 我国高水平开放再加码
文章字数:873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审议通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和《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研究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专家表示,《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对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发展以及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等作出安排,举措多、力度大,是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具体行动。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要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成果、数据等资源要素跨境流动。要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融合,支持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国际化发展,打造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要适应新形势优化吸引外资政策,及时回应外商合理诉求,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更多务实举措。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表示,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型开放举措,也是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具体体现,将大大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这不仅是我国贸易管理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有利于我国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并在服务贸易管理上与国际高水平管理方式接轨。
另外,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郑伟分析,此次会议明确“要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无疑将为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创造更好的条件,拓宽外商投资选择。对于目前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上条目相对较多的服务业领域,这次会议也提出“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涉及一些相对敏感的领域。 王文博 刘畅
专家表示,《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对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发展以及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等作出安排,举措多、力度大,是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具体行动。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要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成果、数据等资源要素跨境流动。要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融合,支持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国际化发展,打造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要适应新形势优化吸引外资政策,及时回应外商合理诉求,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更多务实举措。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表示,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型开放举措,也是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具体体现,将大大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这不仅是我国贸易管理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有利于我国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并在服务贸易管理上与国际高水平管理方式接轨。
另外,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郑伟分析,此次会议明确“要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无疑将为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创造更好的条件,拓宽外商投资选择。对于目前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上条目相对较多的服务业领域,这次会议也提出“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涉及一些相对敏感的领域。 王文博 刘畅
发布日期: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