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温度执法小切口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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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庞玲玲 实习记者 权子昂)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举办政策吹风会。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育民介绍服务型执法工作情况,省市场监管局稽查局局长段增福、综合规划处处长王永红、信用监管处处长赵亮就近期印发的《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全面深入解读。
刘育民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市场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市场监管总局在年初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着力纠正“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同时,今年陕西省政府将“优化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的服务型执法模式”作为2024陕西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点任务。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重要实践,是拓展深化陕西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举措,对于高质量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执法模式,对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刘育民说。
记者从发布会上还获悉,《指导意见》由工作内涵、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五部分组成,共提出了10项具体措施,具有“新、严、活、实”四个特点。
执法理念“新”就是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推动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身建设“严”则体现在要求执法主体以标准化促进执法公平透明,实现行政执法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经营主体要健全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定期自查日常经营漏洞,不断完善管理运营机制。
执法手段“活”则是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优先选取行政辅导、建议、提示、告诫、约谈、公示、回访等7项非强制性方式,最大限度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同时综合统筹“指导提醒、容错纠错、调解劝导、轻微免罚、认罚从宽、重违严惩、新业态包容审慎、政企联动帮扶”等8项执法形态,最大限度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而最后的服务措施“实”体现在提出系列助企为企服务措施。
今年是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以上介绍的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对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4月印发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首次提出的“探索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和今年1月印发的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中的重点任务之一“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的在地化实践和创新,体现了市场监管总局行风建设攻坚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也是对全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行动的突出贡献。
刘育民进一步介绍,为确保《指导意见》落细落实、落地见效,重点采取进行任务细分和明确分工、建立启动行纪衔接机制、选树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创新经验、强化服务型执法模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办执法标准化现场观摩活动以及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和方法六项措施有序有力推进。
另据段增福介绍,《指导意见》的10项差异化、精准化执法措施是其核心内容,概括而言是对“规范执法、审慎执法、柔性执法、精准执法、说理执法”等执法方式的拓展和提升,实现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宽松发展环境的目的。具体内容将在严格标准化执法管理体系、健全政企联动协作机制、鼓励经营主体自我纠错、推行审慎执法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依法免罚、探索认错认罚从宽机制、加强严重违法企业惩戒、完善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和深化企业帮扶工作机制这十个方面体现。
下一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研究制定出台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估的配套措施,让服务型执法从“纸上文字”走向“线下实操”,形成有温度执法“小切口”推动企业发展“大提升”服务体系。
“切实把执法的重心转移到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上来,把服务意识渗透到市场监管各项职能中去,把促进企业发展、服务发展大局落实到各项工作环节之中,做到监管执法‘科学、精准、有效’,服务企业‘用心、用情、用力’,为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助推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现市场监管担当。刘育民说。
发布日期:202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