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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将施行条例保护传承汉调二黄艺术
文章字数:491
  本报讯(记者 陈涛)近日,记者从《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护传承发展汉调二黄艺术,安康市制定了《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获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汉调二黄是安康市历史悠久、流传广泛的大型地方剧种,是陕西第二大剧种,2006年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作为安康市首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条例》的施行,将为更好地保护传承汉调二黄艺术提供法律保障,让汉调二黄更加繁荣发展、更好绽放光彩,有效提升安康文化软实力,扩大安康城市影响力。
  《条例》作为“小切口”立法,注重实效,不搞大而全,不分章节,共二十一条。包含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保护对象、政府职责、部门职责、保护清单制度、人才扶持、宣传推广与展示传播、区域性整体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资源开发与利用等内容。
  为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做好《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6月至8月,安康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汉调二黄精品剧目巡演活动。
发布日期:202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