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文章字数:571
本报讯(记者 候思宇)4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科技厅获悉,为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方投身科普创作,繁荣科普创作环境,丰富原创科普资源,该厅联合陕西省科协、陕西省教育厅开展2024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本次征集对象为全省各科研院所、高校、行政企事业单位;全省各出版社;社会公众,年龄、职业不限,尤其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踊跃参与;全省小学、中学、大学在校学生。征集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众健康与疾病预防、公共安全应急与风险防控、社会公众生活热点等方面开展创作,凸显正能量,体现科学性、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具有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内涵,内容积极向上。作品必须为集体或个人原创,如抄袭他人创意、概念,或发生版权、知识产权等纠纷,主办方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特别注意的是,作品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范使用简体中文。视(音)频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视频配中文字幕。集体申报作品,创作人员不超过5人。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主办方将邀请科技、教育、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定性量化评审,综合评选出获奖作品,并从省级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本次征集对象为全省各科研院所、高校、行政企事业单位;全省各出版社;社会公众,年龄、职业不限,尤其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踊跃参与;全省小学、中学、大学在校学生。征集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众健康与疾病预防、公共安全应急与风险防控、社会公众生活热点等方面开展创作,凸显正能量,体现科学性、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具有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内涵,内容积极向上。作品必须为集体或个人原创,如抄袭他人创意、概念,或发生版权、知识产权等纠纷,主办方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特别注意的是,作品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范使用简体中文。视(音)频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视频配中文字幕。集体申报作品,创作人员不超过5人。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主办方将邀请科技、教育、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定性量化评审,综合评选出获奖作品,并从省级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发布日期: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