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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发放比例最高可达100%——
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加大
文章字数:780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业内人士介绍,2017年两部门发文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保持70%、75%、70%不变。
  “汽车是本轮促消费、扩内需的重点领域。”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汽车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为消费者购车提供便利,可提振居民汽车消费的意愿和能力,推动汽车消费稳步增长。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董希淼认为,金融机构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客群的需求,因地制宜提供定制化信贷产品,精准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客户体验。同时,还可以配合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出二手汽车、新能源汽车等专属贷款产品,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此外,还应加快金融科技应用,提升汽车消费金融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通知》还明确,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持续完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董希淼认为,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降低政策宽松后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马春阳
发布日期: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