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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校招共用”专项申报推荐工作启动
文章字数:580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2024年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开始启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
  据悉,申报“校招共用”的人才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依托高校引进符合省内企业技术攻关需求的人才。经高校、企业、人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校招共用”合作协议,每年在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依托高校为校企共建平台专门引进的服务企业创新需求的人才。高校须与省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科研合作协议,已开展实质性科研合作,企业每年投入平台的研发费用不少于300万元;
  高校独立引进的人才。以校企合作科研攻关方式服务企业创新需求,已与省内企业签署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合同或项目协议,各类合同或协议累计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校招共用”引进人才除人选资格外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或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在企业科研项目攻关过程中应发挥核心或骨干作用;引进时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在陕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陕工作3年以上。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在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世界知名大学或全国“双一流”高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人才填报《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申报书》,经依托高校和企业审核推荐后,由依托高校报送相应管理部门。 任娜
发布日期: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