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解薪事 化心事
文章字数:1,641
  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一,春节长假后上班的第三天,春寒料峭,天空纷纷扬扬地下着雪。但旬阳市人民法院的各法庭,法官、干警借助春节在外务工人员在家休假的“黄金期”,忙开庭、忙调解、忙送法下乡。
  “不管是在春节前夕还是春节期间,我们的法官干警都没有丝毫松懈,年前腊月二十九晚上8点钟,还有当事人到法庭领取执行款,等到送走当天最后一名当事人,我们法庭的法官干警才赶紧扒拉一口饭。在基层法庭,春节前,执行案占比最高的是劳务工资、合同款等,标的款虽不多,但我们知道当事人只有拿到钱,才能过个安稳年。”采访中,旬阳市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庭长张靖说道。
   千里奔波,让您安“薪”过年
  “喂!老曹,咱们的工钱要回来了,快来领钱!”老王拿着手机激动地给工友打着电话。腊月的秦巴深山中,寒气袭人,红军村委会的会议室内,双河法庭的法官正忙着发放执行款,会议室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原来,红军村的村民老曹和同乡多年前在胡某、孟某的园区打工,但劳务工资却是一拖再拖,眼瞅着快要过年了,工人们为讨薪发了愁。钱虽然不多,但工人们指望着那点“过年钱”给子女添置一件新衣,给家里添置一件新物件。接到求助后,双河法庭高度重视,考虑到案件受害人均系农村务工人员,且涉案人数众多,处理不好极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在辖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由双河法庭、红军司法所、红军综治中心和警务室联合组成的“三力联调工作组”,来回奔波1000多公里,前往宝鸡等地,找到胡某等人协商处理系列纠纷,经过多次调解、督促履行,终于让大伙儿在春节前收到了拖欠多年的血汗钱,能够过个安“薪”年。
  采访中,红军村的村民老王说:“多亏了法庭和镇上重视,我们才能在春节前拿上工资,还是我们家门口的法庭好啊,钱虽然不多,但是没想到法庭这么重视。”
  临近春节,哪个干警不想安安稳稳地在家准备年货,想到群众都在“盼薪”过年,所有干警都认为这一趟跑得值!
  化解心事,法庭不让你吃亏
  春回大地,家家户户新年旺,大街小巷复工复产忙,但家住双河镇的陈某却因为年前的交通事故一筹莫展。
  原来陈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载着罗某返家途中,与胡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陈某、罗某受伤。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陈某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胡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罗某将陈某、胡某及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庭审中陈某辩称:“我骑摩托载罗某,发生车祸罗某受伤,应该赔偿,但我实在拿不出一分钱,我在事故中受重伤,花了3万多的手术费都是借的”。承办此案的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本案存在特殊情形,法庭调查中查明,该起事故有陈某和罗某两名伤者。“你也是事故中伤者,是否已主张赔偿或起诉?”在听到双河法庭庭长张靖关切地询问时,陈某惴惴不安地说道:“是我骑摩托闯的祸,车子无牌无险,我又是主要责任,闯了大祸,没钱赔,我是大字不识的农民,自己吃点亏没什么,只要坐我摩托车人的伤能治好。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起诉别人,要别人给我赔偿。”
  张靖庭长考虑到陈某是低保户且目不识字,当场与镇司法所联系说明情况,对接法律援助事宜。法庭快立快审,利用新年“黄金档”从起诉到判决,25天让事故伤者陈某拿到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陈某各项损失45360余元,由胡某赔偿4300元。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扣除你应该赔偿给罗某的4700元,这是交通事故纠纷中你应得的赔偿款44960元”。陈某颤颤巍巍地接过执行员兑付的赔偿款,连连道谢:“想都不敢想,我闯了祸还能拿到赔偿款,感谢双河法庭,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没事儿,法庭怎么会让老百姓吃亏呢!”法庭干警也被陈某的高兴劲儿感染了,开心地说道。
  小案不小,群众事情无小事!近年来,旬阳市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扎实办理好每一起“小案”,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据了解,春节前夕,旬阳市人民法院共执行发放农民工工资603万元,新春首个工作日(2月18日),新收案件20件,结案10件。
  本报记者 陈涛 通讯员 黄若含 汤家登
发布日期: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