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26家图书馆 被评定为一级图书馆
文章字数:544
本报讯(记者 张明)为发挥评估定级工作对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自评、评估、公示等环节,陕西共有114家公共图书馆上等级,数量相较于第六次全国评估时增加了25家。其中26家公共图书馆被评定为“一级图书馆”,39家公共图书馆被评定为“二级图书馆”,49家公共图书馆被评定为“三级图书馆”。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开展一次,是全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经过评估,文化和旅游部拟确定全国上等级公共图书馆2723个,其中一级公共图书馆1302个、二级公共图书馆680个、三级公共图书馆741个。
据了解,被评定的26家“一级图书馆”分别为陕西省图书馆、西安市新城区图书馆、西安市长安区图书馆、西安市高陵区图书馆、西安市鄠邑区图书馆、蓝田县图书馆、周至县图书馆、铜川图书馆、宝鸡市图书馆、宝鸡市陈仓区图书馆、千阳县图书馆、咸阳图书馆、三原县图书馆、渭南市临渭区图书馆、渭南市华州区图书馆、蒲城县图书馆、延安市图书馆、吴起县图书馆、榆林市星元图书楼、榆林市横山区图书馆、神木市图书馆、府谷县图书馆、汉中市汉台区图书馆、安康市汉滨区少年儿童图书馆、白河县图书馆、韩城市司马迁图书馆。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开展一次,是全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经过评估,文化和旅游部拟确定全国上等级公共图书馆2723个,其中一级公共图书馆1302个、二级公共图书馆680个、三级公共图书馆741个。
据了解,被评定的26家“一级图书馆”分别为陕西省图书馆、西安市新城区图书馆、西安市长安区图书馆、西安市高陵区图书馆、西安市鄠邑区图书馆、蓝田县图书馆、周至县图书馆、铜川图书馆、宝鸡市图书馆、宝鸡市陈仓区图书馆、千阳县图书馆、咸阳图书馆、三原县图书馆、渭南市临渭区图书馆、渭南市华州区图书馆、蒲城县图书馆、延安市图书馆、吴起县图书馆、榆林市星元图书楼、榆林市横山区图书馆、神木市图书馆、府谷县图书馆、汉中市汉台区图书馆、安康市汉滨区少年儿童图书馆、白河县图书馆、韩城市司马迁图书馆。
发布日期: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