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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首批工业 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
文章字数:462
  1月6日记者获悉,陕西省工信厅开展首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对通过备案的企业开发的创新产品、购置的研发检测设备、开展的创新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陕西省企业普遍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此次备案条件规定,凡是符合“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有项目”的研发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研发机构所在企业应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已经建立研发机构,且开展了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研发、试验条件,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产品、工艺、材料等研发项目不少于2项。
  对通过备案的企业将颁发《陕西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证书。实施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对通过备案的企业开发的创新产品、购置的研发检测设备、开展的创新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陕西省工信厅组织的其他类型项目和平台认定中,将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作为前置或优先条件。 张维
发布日期: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