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拍卖企业年度 监督核查正式启动
文章字数:510
本报讯(通讯员 杨科社 魏沙昌)为加强拍卖行业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往年惯例,陕西省商务厅将于1-2月份,对全省2023年6月30日前依照法规经行政许可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其主要核查内容,一是是否符合行政许可从事拍卖业务(或变更)的各项条件;二是2023年度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2023年度企业拍卖成交情况和财务状况。
通知要求,各拍卖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填写《陕西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企业印章,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副本要求全部复印)、拍卖师执业资格证、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拍卖企业自查报告,以及拍卖企业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等资料(复印件),按照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附上目录(封面加盖公章)。
通知强调,陕西各拍卖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并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按期归口报送年度核查资料;陕西省商务厅终审核查结束后,企业证、照等原件按原路退回,并通过政务网站将核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通知要求,各拍卖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填写《陕西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企业印章,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副本要求全部复印)、拍卖师执业资格证、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拍卖企业自查报告,以及拍卖企业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等资料(复印件),按照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附上目录(封面加盖公章)。
通知强调,陕西各拍卖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并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按期归口报送年度核查资料;陕西省商务厅终审核查结束后,企业证、照等原件按原路退回,并通过政务网站将核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