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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新”工作法助力破产审判再上新台阶
文章字数:1,313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23年9月底,汉中市两级法院在陕西省率先完成省高院下达的3年以上破产积案清理任务,审限超18个月未结案件数下降37.5%,已结案件累计化解债务18.44亿元,安置职工3000余人,盘活土地700余亩,为800余名职工稳住就业岗位。近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被陕西省高院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以上成效的取得,正是汉中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和汉中市委六届五次会议部署,围绕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和市委加强破产审判的要求,不断实践,形成的破产审判“四新”工作法成果体现。
  聚焦破产审判“积极拯救”新理念。汉中两级法院优先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使陷入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焕发新机。在总结推广全市审结并荣获全省十大审判案件的城固振华公司、勉县中泰公司重整成功的经验基础上,面对汉中市鹏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清算不利于保护债权人、重整无投资人的僵局状况,多方努力,促成债转股和解结案,使困境企业轻装上阵恢复经营,各方权益均得到合理合法保护。
  推动将破产积案清理纳入汉中市委平安建设工作内容新形态。今年以来,汉中中院认识到争取党委支持是“府院联动”作用发挥的关键点,多次积极主动向市委汇报,为此,市委平安办印发《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平安建设工作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任务清单》,将破产积案清理作为各县区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平安建设任务进行安排,就积案清理事项对各县区政府、法院提出明确督办清理要求。其中勉县法院与县委、县政府齐心协力,妥善处置国企破产清算组对外借贷产生的遗留债务问题,使10年以上陕西勉县黄金公司破产清算案、勉县运输公司破产清算案平稳处理,维护了当地社会安定。
  开辟解决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新路径。面对破产积案历史遗留问题多、解决难度大的现状,汉中中院党组树立攻坚克难、优化汉中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决心,基层各院立下军令状,承诺按期攻下破产积案难点堵点。在汉川数控机床股份公司破产案中,市中院与市、区、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多次会商,打通梗阻,全额兑付职工债权1.95亿元,784名改制前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后续社保对接等问题全部移交至社区管理,推动政府部门收购房地分离难以处置的不动产,使7年破产积案顺利审结,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多赢”效果。
  打造破产审判“一案一策”新机制。汉中市中院、基层法院审委会逐案研究、倒排工期、下沉督办、对所有积案均因案施策,确定“一案一策”。在“一案一策”基础上,市中院还不断延伸,形成制度,出台《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考评的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激发破产审判队伍及管理人队伍内生动力。在宁强法院办理的西秦建材公司破产案中,对多年未能处置的划拨土地,确定了深入查找档案、尊重历史、确定土地底价的策略,最终依法成功拍卖,该10年破产积案顺利化解,实现了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下一步,汉中法院将全面推进破产审判新理念、新形态、新路径、新机制的“四新”工作法走深走实,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本报记者 韩轩 通讯员 李志刚 王永吉
发布日期: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