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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法理情 调解护亲情
文章字数:1,241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背后,往往牵扯到多方利益和诉求,其中的矛盾纠纷不是生搬硬套法律条文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法官厘清矛盾焦点,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在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修复好破裂的关系。”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沣峪法庭法官李亚茹说。
  前不久,李亚茹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杨某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肇事司机与杨某的妻子解某、长子杨某甲、次子杨某乙、女儿杨某丙达成调解协议,共计赔偿39万余元。经过协商,该笔赔偿款打至次子杨某乙的账户内,后续由杨家人自行分配。
  “都是爸的娃,凭什么你说多分就多分?”
  “爸的后事是我操办的,当时你们没有一个人来搭把手,现在要分赔偿款了,一个个倒是很积极……”
  调解前,一群人吵得不可开交,话越说越重、越说越伤人,谁也没有顾及对方的感受。
  杨某乙认为自己处理了父亲的抢救、丧葬事宜,垫付了相关费用,且在日常生活中承担了照顾父亲的责任,应该多分赔偿款。但其他亲属不同意这一主张,导致赔偿款分割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杨某乙因此拒绝向其他亲属支付赔偿款。一番激烈争论并没有解决问题,而是将温馨的一家人变成了对簿公堂的仇人。
  那么问题来了,杨某乙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李亚茹介绍,死亡赔偿款并不属于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有物,杨某的妻子和子女皆有权分配该笔钱款。显然,杨某乙拒绝向其他亲属支付赔偿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经过详细了解案情及村委会的反馈,李亚茹认为此案具有调解可能,于是邀请了当地特邀调解员王利军一同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当天,两人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得知该起案件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款是否应该先扣除杨某乙支付的相应费用、杨某乙是否应该多分一些等问题上。
  “赔偿款的分配,首先应该坚持自愿协商原则,由近亲属之间商议,确定各自应分配的数额。该案中,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并不适用这一原则。”李亚茹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款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以及生活来源等因素进行适当分割,并不是生硬地认定为平均分割和等额分配,但由于情感联系与生活关系是很抽象的概念,仅凭双方当事人说辞很难进行判定。
  为厘清这一问题,李亚茹和王利军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向相关亲属、邻居及村委会进行咨询,深入了解各方情况。综合考量后,特邀调解员王利军充分发挥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结合当地习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各方做思想工作;李亚茹则向他们释明法理,详细分析其中的法律风险,促使各方冰释前嫌,解除了误会。在认真核对杨某乙办理丧葬事宜的各项支出后,他们一家人对剩余款项进行了分配,并在法官和调解员见证下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调解结案,不仅解开了杨某乙一家人之间的心结,修复了破裂的家庭关系,也充分展示了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在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长安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优势,通过特邀调解机制快速、高效、妥善化解纠纷,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杨扬夏子
发布日期: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