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绿水青山”筑起法治屏障
文章字数:1,048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位于关中东部,南依秦岭,北临渭水,境内的秦岭山脉连峰绝壁巍峨耸立,林间山峪溪流淙淙,景色优美。作为渭南市主城区的审判机关,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立足主责主业守护秦岭青翠,是责任义务,是使命担当,更是庄严承诺。
依法审判护佑一方青山
夏日的秦岭北麓,林木茵茵,郁郁葱葱,地处秦岭北麓的临渭区桥南镇,气候温和,生态环境优良,是一座原生态的“天然氧吧”。
“被告人巩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2020年7月,临渭区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巩某、王某、康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
原来,被告人巩某、康某与桥南镇箭峪村村集体签订了《土地平整改造承包协议》,承包箭峪村村南组耕地,并购买机械设备建采石厂。
在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巩某将采石场投入生产,在耕地上进行采石,并与被告人王某对外销售,非法挖沙、采石占用耕地51.59亩,造成耕作层被破坏,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被告人一方面法律意识薄弱,被利益所蒙蔽,另一方面是环保意识非常淡薄。”承办法官郭宁表示。
该案审理后,临渭区法院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联动,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协商和专家论证,该破坏耕地已由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恢复治理。
“我们希望老百姓能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切实感受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者,这也是我们法官办案的初衷之一。”郭宁表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现场说法,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汇聚环境司法保护向心力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决,失之难存,必须用最严密的法网,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2022年12月2日这一天,对于秦岭花园国有林场和附近村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临渭区法院携手区人民检察院、区林业局,在三方“一把手”的见证下,共同为“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并签署了《共建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合作框架协议》,旨在紧密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秦岭地区非法采伐、非法狩猎、非法贩卖野生动植物等犯罪活动。
“秦岭环境这么好,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也比较多,伐木和捕猎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基地建立后,临渭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干警定期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及时向周边村民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为保护“绿水青山”筑起一道坚固的法治屏障,临渭区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生动践行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生态保护司法使命,坚实迈步,矢志不渝。 本报记者 李勇
依法审判护佑一方青山
夏日的秦岭北麓,林木茵茵,郁郁葱葱,地处秦岭北麓的临渭区桥南镇,气候温和,生态环境优良,是一座原生态的“天然氧吧”。
“被告人巩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2020年7月,临渭区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巩某、王某、康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
原来,被告人巩某、康某与桥南镇箭峪村村集体签订了《土地平整改造承包协议》,承包箭峪村村南组耕地,并购买机械设备建采石厂。
在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巩某将采石场投入生产,在耕地上进行采石,并与被告人王某对外销售,非法挖沙、采石占用耕地51.59亩,造成耕作层被破坏,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被告人一方面法律意识薄弱,被利益所蒙蔽,另一方面是环保意识非常淡薄。”承办法官郭宁表示。
该案审理后,临渭区法院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联动,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协商和专家论证,该破坏耕地已由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恢复治理。
“我们希望老百姓能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切实感受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者,这也是我们法官办案的初衷之一。”郭宁表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现场说法,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汇聚环境司法保护向心力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决,失之难存,必须用最严密的法网,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2022年12月2日这一天,对于秦岭花园国有林场和附近村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临渭区法院携手区人民检察院、区林业局,在三方“一把手”的见证下,共同为“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并签署了《共建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合作框架协议》,旨在紧密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秦岭地区非法采伐、非法狩猎、非法贩卖野生动植物等犯罪活动。
“秦岭环境这么好,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也比较多,伐木和捕猎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基地建立后,临渭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干警定期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及时向周边村民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为保护“绿水青山”筑起一道坚固的法治屏障,临渭区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生动践行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生态保护司法使命,坚实迈步,矢志不渝。 本报记者 李勇
发布日期: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