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多元化支付 不等于拒收现金
文章字数:590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依法对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同时,人民银行召开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自10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拒收现金专项行动。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手段的普及,购物、用餐、加油、买票等诸多场景的现金支付已逐渐被手机扫码取代。有人说,现在出门不带现金不要紧,忘带手机则“寸步难行”;有商家说,使用现金成本较高,需要花时间去清点和保管,而且有安全上的顾虑。甚至有观点认为,既然移动支付是大势所趋,拒收现金现象便无需整治。
  这些观点看似有理,实则不然。人民币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是最基础、最根本的支付工具,在多元化支付条件下对保障公众支付需求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时具有基础保障作用。现实中,部分商家或公共服务机构拒收现金的行为,不仅剥夺了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也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尊严,更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相关部门要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密切配合,做好全面摸排、依法处罚、警示曝光、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在全社会进一步巩固拒收现金违法的共识,提升公众使用现金的便利性。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姚进
发布日期: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