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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海关查获300台无“CCC”认证热水器
文章字数:511
  本报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叶梦)近日,西安海关所属关中海关在进口货物目的地查验时查获300台无“CCC”认证的燃气热水器。目前已责令进口企业对该批货物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关中海关关员在对西安某公司自日本进口的一批家用快速燃气热水器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属于强制性产品目录内的产品,但货物未贴“CCC”标志和能效标识,企业也无法提供“CCC”认证证书和能效检测报告,经进一步核实,此型号燃气热水器未获得我国强制性认证。查验发现该燃气热水器额定电压、电源插头制式及适用气源种类均与我国标准不符,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燃气热水器具有高效、节能等特点,伴随着人们生活品质提高,近年来进口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国外品牌的燃气热水器大量涌入国内。由于燃气热水器的风险等级较高,在进入中国市场前需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燃气器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要求,获得中国能效标识和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后方可进口。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商品,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发布日期: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