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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确定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文章字数:520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修订后的《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评选和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组成评选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经考核、调整、增选,确定209人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据介绍,按照《办法》,最高检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重新评选一次。最高检评选委员会对第二批调研骨干人才过去三年的调研业绩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继续入选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考核合格的保留参评资格,与新申报人员一并进行打分排名,按照一定比例入选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第二批调研骨干人才原在库人员261人,因调离、职务调整、考核评比、年龄等原因退出125人,在此基础上,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新增选73人。数据显示,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员额检察官占74.6%,中青年人才占87%,覆盖“四大检察”各业务条线。
  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将加强调研骨干人才的管理使用。组织、抽调调研骨干人才参与法律草案、立法建议、司法改革等专题研究,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起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编写以及其他重大调研工作,充分发挥调研骨干人才在检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不断推动检察调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张昊
发布日期:2023-09-27